經過四個月的長期奮戰,終於得到令人滿意的結果!

從過年前就一直在等文化局把公文轉回市府消保官那邊,
然後再等消保官發出協調會議的開會通知。

日前終於接到了台北市政府消保官協調會議的開會通知,開會日期正是今天,3月31日。

好不容易進行到這個決戰(?)的階段,有點擔心圓頂擺爛不出席協調會議
(那樣會導致協調不成,變成民事訴訟,我可不想打官司><)
所以昨天(30日)下午就打電話到超級圓頂,想確認他們是否會派非常了解整個事件狀況的人出席。

非常幸運地,這通電話讓我找到了圓頂的高階主管-吳志傑先生,
對這件事有耳聞但不是很清楚的他,很有誠意也很有耐心地聽我描述了這幾個月以來的狀況,
詳談之後他大感意外,因為他發現他們上層從底下員工(實際和我們接觸的那些沒禮貌小姐)
得到的訊息根本是錯誤的,與事實相差了十萬八千里。
(傳到上層耳中的是歌迷在無理取鬧,不肯和解)

對於當初換位處理失當,吳先生完全承認是超級圓頂在臨急應變上的嚴重缺失,
也認為後續衍生出來的其他問題,是出在與我們電話溝通的員工態度上。
(關於這部份,他感到相當抱歉)

於是,掛了電話之後,吳先生立刻向圓頂大老闆葛福鴻報告,
得到葛福鴻的授權(委任他全權處理這件事)
晚上也和我約時間到我家附近碰面,更加深入了解事件原委,
同時答應盡力提出讓我方滿意的賠償方案。

因為有前一個晚上長達三小時的溝通,今天的協調會議基本上算是很和平的進行,
只有針對一些細節程序上提出質疑,在吳先生承諾未來由他擔任聯絡窗口負責處理的條件下,
參與會議的四位,與委託出席的八位申訴人,在消保官的監督下和超級圓頂達成了和解協商。

和解協商的內容,簡單來說,就是未來兩年內超級圓頂舉辦的演唱會,
申訴人可兌換當初購買之等額票券。

並且超級圓頂必須以電話或MAIL主動通知申訴人,近期即將舉行的演唱會,詢問是否有兌換意願。

此外,超級圓頂必須在在官網首頁『再次』公開道歉(可以採用連結形式),公佈期間一個月。


感想:

花了四個月的時間,總算替長年吃悶虧的消費者掙回一口氣!
整個申訴行動算是成功吧!
同時也讓圓頂高層實際面對&了解問題所在
(本來這次申訴的最大目的就不是為了錢,而是不希望此等鳥事重蹈覆轍啊~)
原來超級圓頂會變成滅頂,就是因為有一群高姿態卻又無能,
擺爛又欺上(主管)瞞下(消費者)的基層員工。
(註:當然也有認真負責的員工,例如:當初努力居中聯絡的劉亞翰先生,
   聽吳先生說,他到現在都沒有忘記自己當天未能妥善處理換位一事,也很關心今天的會議結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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