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文章轉載自「網路禮儀‧著作權推廣」網站,
內容雖然有點嚴肅,但因為這觀念關係到本網誌未來的存活率(?),
請來這裡的各位朋友一定要仔細看完,謝謝!

網路著作權:何謂網路著作權?
 
撰文/HO 排版/KATSUHA

首先,最重要要認清楚的一件事情是,
網路上的文章,每一篇都擁有著作權的。
台灣的著作權法採用「創作主義」,意即保障著作人的權益,
任何人著作人完成著作後,不需經過登記即立即對其作品享有著作權。
著作權要詳細區分,又分為「著作財產權」和「著作人格權」。
一般比較廣為人知的是「著作財產權」,
著作財產權保障著作人對其作品享有發行、
重製(以任何方法製作著作物的副本)、公開上映、播送、公開口述、
改作(翻譯、編曲,或其他著作物的衍生創作)、出租的權利。
著作財產權可以由著作人同意而完全轉讓或部分轉讓。
一般來說,小白最容易觸犯到的部分是「重製」的部分。
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,無論是在留言版、
討論區、BBS,或是站長本人製作的頁面,其均享有著作權。
任何人不應該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,
將他轉貼到其他網站,或是以E-mail轉寄給他人。
即使註明作者和出處,或是加上一行「若有侵權請告知」
也都仍屬侵權的行為,這是一定要注意的。
另外,轉載他人文章的時候,註明原作者的ID或暱稱是禮貌。
如果得到了作者的同意,可以把作者的文章轉到他站,
但是這個時候並不代表自己就是作者的代理人,
如果有其他網友向你詢問是否可以轉載,
不應該代理作者同意,應該請他聯絡原作者。
「著作人格權」是一般比較少被注意到的。
著作人格權保障著作人對其作品享有決定發布發表、署不署名,
並保障任何人不得竄改其作品而破壞著作人權利。
著作人格權不可以轉讓給他人。
最常發生的例子就是轉載文章後冒名自己是作者。
尤其時使用他人的CGI時,將作者版權聲明的文字和連結拿掉。
這是非常不尊重原作者的。

管理人:KATSUHA
URL:http://home.pchome.com.tw/comics/bite_anigo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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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於以上觀念,本網誌依然延續電子報時相同的理念

--『謝絕文章轉載‧歡迎自由連結』

還請各位多多配合,並協助宣導網路著作權觀念,謝謝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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